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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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丁老师 发布日期:2025-09-09 浏览:5651
各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学习优秀奖、文体优秀奖等奖项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与要求
评优评奖是学生工作领航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各班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评优评奖工作对学生成长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德育标准,统筹对学生能力素质与专业成绩的考评;要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达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竞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须严格按照《阜阳理工学院(原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进行。要注重考查学生所取得证书和所参加活动与“学业、专业和职业”的相关性,无关的不予加分。未按时缴纳学费完成新学年学籍注册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各项评奖评优。
二、评议小组与职责
学生评优评奖工作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班级评优评奖评议小组。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评议小组成员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8人或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不含组长、副组长)。评议小组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投票方式,产生本班级拟推荐获奖人选名单报所在学院审核,同时将投票票单交由所在系统一存档备查。凡是不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优评奖的,学院对其评选结果不予承认。
三、评选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评选类型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一、二、三等奖学金;
(四)学习优秀奖;
(五)文体优秀奖;
五、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按照《阜阳理工学院(原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进行。
六、工作时间与材料报送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结果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评选的依据,请各班务必于9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的初评并公示3天,并于9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阜阳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附件4)、《阜阳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附件5)、《阜阳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名单统计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在9月2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的审核并公示5天,于9月29日前将审核后的班级评审材料和《阜阳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评优评奖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处209办公室。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58-2689061
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
4.阜阳理工学院学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xls
5.阜阳理工学院学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登记表.doc
6.阜阳理工学院学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名单统计表.xls
7.阜阳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评优评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阜阳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