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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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尹老师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21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学校退役大学生优秀品质,挖掘先进典型,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为学校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激发学生参军热情,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阜阳理工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退役后复学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在部队服役期内,曾立功、受奖、入团和入党等,或在抢险救灾、防控抗疫、战区级军事演习、国家重大军事行动、非军事重大活动、艰苦地区危险地区服役等表现优秀者。
(二)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各级荣誉称号(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入党或入团、获奖学金、学术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各类相关竞赛获奖者,以及担任团务和党务工作、军事训练工作、班干部、校学生核心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表现优秀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填写《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表》(见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并撰写一份2000-3000字的事迹材料。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参考《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细则》(见附件3)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27日(周二)下班前将《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表》(附件1)和《XX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所获荣誉一览表》(附件2)连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尹老师(后勤楼213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202409009@fyut.edu.cn)。
各学院可推荐1-5名候选人,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三)学校评选
学校将于6月初组织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学生展示限时5分钟,主题自定,内容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服役期间现实表现、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等内容。评委通过审阅候选人申报材料、现场听取答辩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量并确定评比结果。
最终得分=所获荣誉得分*60%+现场答辩得分*40%。
(四)表彰宣传
对学校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金,相关事迹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学院要把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活动作为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载体来抓,细化分解任务,把评选活动办成发掘、培塑、宣扬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重要平台;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学院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综合衡量、好中选优、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对象实绩突出、素质过硬、群众公认,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大典型宣传。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后,校院两级要多措并举开展评选活动宣传,联合做好宣扬典型的下半篇文章,通过先进事迹报道、组织宣讲会等扩大活动影响力,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踊跃参军、建功军营。
五、其他
1.凡在读的退役大学生,只要符合评选条件均可申报;
2.申报相关材料,主要指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书、喜报、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成绩单等;
3.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退役大学生参加此次活动,并做好指导把关;
4.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将作为学校征兵宣讲团成员承担学校征兵宣讲任务。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工作处尹老师(0558-2689060)。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