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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理工学院编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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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38
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有限编制资源,充分发挥编制的激励作用。根据事业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职聘用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度引进人才岗位招聘要求及标准;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来校前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人才,年龄可放宽。
三、入编标准
除符合入编基本条件外,申请入编的人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界定标准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3.达到以下教学、科研或人才业绩之一的其他人才:
①主持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②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或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
③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
④获得二类及以上知识产权3项;
⑤主持二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
⑥取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或二等(前5名)教学成果1项;
⑦体育艺术类取得二类及以上专业实践业绩2项;
⑧取得二类及以上教学效果1项;
⑨经综合评定达到以上层次的其他业绩成果。
以上成果分类标准参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
四、入编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入编书面申请,填写《阜阳理工学院教职工入编审批表》,提供各类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或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二)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集体讨论后,全面、客观的对申请人聘期内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推荐意见,向学校人事处推荐符合入编条件的人选;
(三)人事处对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按当年编制使用计划择优选拔拟入编人选;
(四)拟入编人选由人事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会议审定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对接编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五、有关规定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入编:
1.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等次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不当情形。
(二)已入编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予以退出编制:
1.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等次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因辞职、辞退、解聘、工作调动等原因与学校终止劳动关系的;
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不当情形。
六、本暂行管理办法由阜阳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
阜阳理工学院教职工申请入编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粘贴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学历 | 学位 | 政治 面貌 | 来校 时间 | |||||
职称 | 专业 | 所属 单位 | 婚否 | |||||
现任 岗位 | 近三年考核等次 | |||||||
手机 | 邮箱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履历 | ||||||||
获奖情况 | ||||||||
科研情况 | ||||||||
申请人所属 学院(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备注:1.请申请人同时提交一份12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获得证书和奖励的复印件请一并提交。2.现任岗位分为教学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技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3.考核等次为年度考核结果。4.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