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科研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123

1.为规范科研创作管理,促进艺术设计与人文社科交叉创新,依据《阜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结合学院"艺术+科技""人文+创意"学科特色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统筹管理全院科研项目、艺术创作、学术交流及成果转化,重点推进数字文创、非遗传承、新媒体传播等特色领域研究,构建 "产学研用" 一体化创新体系。

3.科研创作遵循"开放包容、跨界融合"原则,鼓励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支持学生参与"真题真做"实践项目,推动学术成果向社会服务转化。

4.纵向项目:涵盖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艺术设计类侧重文化遗产保护、数字艺术研究,人文社科类聚焦地方文化传播、语言应用研究;横向项目:对接地方政府、文化企业,重点支持文创产品开发、品牌策划、非遗活化等实践项目,实行"企业出题——团队接单——成果验收"机制。

5.建立"项目导师制",为重大项目配备跨学科指导团队,定期开展中期检查与成果汇报;实行科研经费 "负面清单" 管理,艺术设计类项目可列支创作材料、作品装裱等费用,人文社科类项目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

6.纵向项目按立项单位要求结题,横向项目须提交成果应用报告及企业反馈意见;艺术创作类成果(含作品、设计方案)实行"双轨归档",电子版上传科研管理平台,实物作品存入学院成果展厅。

7.艺术设计类:包含展览参展、赛事获奖、专利授权、文创产品转化等,国际/国家级展览、省级以上赛事金奖可认定为高水平成果。

8.人文社科类:包括学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等,CSSCI 期刊论文、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报告可认定为高水平成果。

9.建立"学术积分制",将成果级别、转化效益等纳入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指标体系。

10.与地方文旅局共建"文化遗产数字化实验室",与知名设计企业共建"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实行"企业导师驻校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科研项目评审、学生毕设指导。

11.开放数字媒体实验室、传统工艺工作室等科研场所,实行"预约共享+项目负责制";建立 "学术资源云平台",整合专业文献、案例库、素材库等资源,实现跨学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