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79

1.为帮助同学们在专业学习中提升艺术修养与人文素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色,制定本细则。

2.学院设立成长指导中心,为大家提供思想成长、专业学习、艺术实践、职业发展等全方位指导,重点建设传统文化社团、数字文创工坊等实践平台;每位同学都可通过跨专业课程组队学习,艺术设计专业同学可参与文化产品开发,人文社科专业同学可加入地方文化研究项目。

3.开设数字人文、非遗保护等特色课程,组建跨专业导师团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参与艺术展览、文创设计、非遗体验等活动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所有项目均实行"申报——指导——评审"标准化流程。

4.设立专项奖学金支持传统文化项目,数字艺术创作可申请创作基金,优秀成果将推荐就业单位。
5.与知名企业共建实践基地,每个项目配备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共同指导。

6.创作与研究须保证原创性,发现抄袭行为将按"提醒谈话——公示批评——扣除学分"程序处理;建立个人学术诚信记录,该记录将影响奖学金评选及各类评优。

7.大型艺术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每项活动需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8.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