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阜阳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潘兴晨 发布日期:2025-11-11 浏览:66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阜阳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提升行动方案》(阜政办〔2025〕4号)和《关于印发阜阳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阜市监函〔2025〕58 号)文件,为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发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2025年阜阳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阜阳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高校、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基础;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重视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科研人才培养制度健全;无严重失信行为,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单位建设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基础、项目实施计划、预期目标等;《阜阳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有效发明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产品备案证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二)县(市)区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推荐工作,根据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组织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愿提出申报。各县(市)区局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对象。
(三)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局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的盖章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运用促进科(联系人:郭萌,联系方式:2179894,邮箱:fyzscqyycjk@163.com)。
四、校内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申报材料准备,于2025年11月18号提交至科研处审核,由科研处统一上报。
联系人:潘兴晨 电话:268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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