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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10-24 浏览:73

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5〕328号)<原文链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指南,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3.同一项目指南我校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本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6.2023年以来撤销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23年以来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截至2025年9月底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7.单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根据实际任务量申请财政资金,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项目组需在合作协议里明确自筹经费和差额经费解决方式。

8.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9.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项目推荐

各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本市单位牵头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2.项目主持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申报书填写“项目基本情况”模块页面右上角下载项目指南,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第一次登陆,需要注册并填报学校信息,注册完毕后,请联系我审核。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0月18日。

3.各学院推荐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指南学院限推荐1项。10月29日下午17时前在系统上完成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注意:

1.申报人需恪守科研诚信,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材料完整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从不同单位申报。

2.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经费预算,如批准立项,考核指标、项目总经费不予调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予变动(包括排序)。

3.如需联合申报,请下载申报协议模版,并按照学校流程完成协议并提交纸质版到科研处备案。

联系方式:潘兴晨 电话:2689030

附件:

1.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协议模板(仅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