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

阜阳理工学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17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学校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设备、设施保障,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阜阳理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二章 人员架构

学校成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卫处处长

安全管理人员由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安全工作人员担任。压力管道、锅炉房、档案管理等部门人员由阜阳建投龙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燃气设备安检人员由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电梯设备安检人员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提供。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其职责为: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四)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五)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五条 后勤保卫处是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职责为: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二)在学校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安装调试、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七)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八)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二)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三)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四)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五)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档案管理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七)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八)当特种设备档案有损毁,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七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持持证上岗,按时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

(二)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四)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拒绝违章指挥。 

(七)做好工作记录。 

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特种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

(一)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及保养。

(二)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 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六) 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七)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当向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八)对大型的、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十)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十一)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十二)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实施较大型、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前,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和审查论证。

(十三)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一)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特种设备运行周期,结合特种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三)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四)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备案。

(五)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六)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

(一)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要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检验的,使用部门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本部门责任人确认后报工程技术科,由工程技术科将根据具体情况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延期检验工作。

(三)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种设备需定期进行检验,具体规定如下:

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锅炉

外部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

每2年进行一次(移装、停运1年后启动、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

水压试验

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压力管道

在线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1、2级。

每6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电梯

每年进行一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

每年进行一次

压力管道、气瓶压力表

每年进行一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

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三条 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监管

(一)各级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特种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阜阳理工学院安全管理机构每年组织一次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三)物业每月应组织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阜阳理工学院组织不定期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单位,将按阜阳理工学院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五)使用特种设备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检查生产现场监督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七)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八)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迁移管理

(一)已报停的特种设备不准继续使用。

(二)压力容器停用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应当落实下述停用期间维护保养措施。

(1)各使用部门对各报停设备切断电源,做好相关的围蔽及标识。

(2)停止运行尤其是长期停用的容器,要将其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特别对腐蚀性介质,要进行排放,置换和清洗、吹干。保持容器内部干燥和洁净,清除内部的污垢和腐蚀物质。防腐层破损处一定要予以修补。

(3)压力容器外壁涂刷油漆,防止大气腐蚀。要注意有保温层的容器保温层下的防腐,支座处的防腐等。

(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部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5)凡因阜阳理工学院各项运行需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停用、报废、迁移的,应对设备进行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资料类别

资料内容

保管部门

保存期

1

验收技术文件

出厂的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

物业工程部

永久

2

日常运行

日常运行、日常保养检查记录

物业工程部

五年

3

检查记录

定期检查记录

物业工程部

永久

4

定期保养记录

保养记录表

物业工程部

五年

5

安全教育记录

安全教育资料及记录

物业工程部

三年

6

设备、安全附件技术资料

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

物业工程部

永久

7

日常维修、改造,大、中修记录

有关鉴定资料维修记录表

物业工程部

永久

8

事故记录

事故报告书

后勤保卫处

永久

9

其它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检查记录

后勤保卫处

永久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二)物业工程部负责阜阳理工学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三)物业工程部将接收的资料,分类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做到定位有效,妥善保管,方便利用。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四)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凡借阅重要档案的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返档。

(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