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

关于征集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3-13 浏览:91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需求论证、评审、验收活动等管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及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相关工作,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一)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专家均可申报;

(二)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一线科研、技术骨干人员,有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专家的产生

专家由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中自行选择,或者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专家人数少等情况的项目,专家库中相关专家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需求单位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入库后再选择使用;

四、相关事宜

专家劳务报酬参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标准支付。

异地专家,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参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凭据报销。

专家未完成相应工作擅自离开现场,或者在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差旅费。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劳务报酬。

专家对所参与活动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五、征集流程

请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并发送至邮箱fylgcwzcc@163.com。专家征集工作常年开展,可随时向招标采购办公室推荐。

联系人:刘明辉,联系电话:0558-2689015。




阜阳理工学院财务资产处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校内专家入库登记表.docx

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校外专家入库登记表.docx

附件3:阜阳理工学院专家库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