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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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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9-14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分配
国家奖学金以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差额推荐预备人选名额。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的预备人选进行匿名评选,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等额分配名额;国家助学金名额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类特殊学生名单确定后再分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严格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积极做好文件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要求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审。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评选学年体测成绩合格(达到60分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要求:评选年度无成绩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阜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6〕2号)(附件2);
(4)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大二学生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人选(至少其中一项);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其中一项),并在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人选;
(5)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特别突出,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获得校级科研立项或公开发表过四类以上学术论文或参加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以上表彰(以上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选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需在班级前30%(含30%),一般在班级贫困生库中按照学习成绩依次等额推荐;
(2)家庭经济困难,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我校《阜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26〕2号)文件要求,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二)对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各学院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三)各班评议小组在班级辅导员亲自参与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和实施评议推荐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取消评审资格,停发奖助学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按照精准资助的原则,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资助额度分别为2500元、3500元、5000元。学生资助等级由各班评议小组自行评定,但资助人数和资助总额度(平均3700元/生)不变。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五)认真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学院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由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集体评议,确定获奖人选,班级、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校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内容。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不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材料
申请学生:《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所获荣誉证书原件。
二级学院: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
《阜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表》;
《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签字);
二级学院公示材料。
申请学生:《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025—2026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签字);
申请学生:《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2026—202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XX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签字);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外,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学院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
联系人:刘静静 联系电话:0558—2689021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2.《阜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pdf
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5.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6.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7.阜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表.xls
8.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9.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10.2025-2026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11.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1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xls
13.2026-202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xls
1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pdf
1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16.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