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是学院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推动跨学科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

2.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及教学科研设备的管理,涵盖艺术设计类(含数字媒体、环境设计等)与人文社科类(含英语、汉语言、新媒体等)专业方向。

3.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数字文创实验室、非遗传承工作室等特色平台建设,协调跨学科实验室资源配置;负责实验室新建、调整的论证工作,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项目的申报与验收。

4.教学科研负责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购置论证、验收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处置等工作。

5.建立设备台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卡、物一致。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指导师生正确操作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6.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管理实验室危险源,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建立实验室安全档案,记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

7.设备购置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购置计划。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需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院审批后实施。设备采购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8.设备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9.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学院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处理。报废设备应及时清理,做好资产核销工作。

10.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师生进入实验室前,需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食或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1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