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人文与艺术学院关于成立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9-10 浏览:

学院各单位、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我院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及评奖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要求,决定成立人文与艺术学院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一) 人员组成

组  长:郭凯、李元旭

成  员:申昊 秦雪晴 肖悦 孙情情 余方州 李露  刘元宸 王光明 孙晨雨 张莉 李梦里 徐婧 谢艳秋 王星宇

(二)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与动态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助学金(如国家奖助学金等)的政策宣传、申请组织、初步评审与推荐工作。

3.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受理、情况核实与初步审议。

4.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负责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管理与考核。

5.全面负责本院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与解释工作。

6.按时、准确地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与数据。

二、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  任:郭凯、李元旭  

成  员:申昊 秦雪晴 肖悦 孙情情 余方州 李露  刘元宸 王光明 孙晨雨 张莉 李梦里  徐婧 谢艳秋 王星宇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和荣誉称号的政策宣传、申请组织与评审工作。

2.依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或细化具体的评审细则或方案。

3.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和评定,确定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4.受理并处理评审过程中的学生申诉和异议。

5.审议并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以上两个机构成员应认真学习相关资助与评审政策文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二)评审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