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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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19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升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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