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11-04 浏览:

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额

本次校级项目共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教材建设、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奖励等八大类23个子类别,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类别、数额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及重大教学事故记录。各类项目在保证申报质量前提下,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组建有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能够按要求完成建设目标;项目预期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推广价值,在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项目申报本着“质量为本、宁缺毋滥、有序推进”的原则,择优推荐或立项。各单位推荐同一个类别的项目超过2项的均需排序。

4.为保证申报人精力投入和项目建设成效,对于教职工申报项目做出必要限定,具体如下:

(1) 在研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项目(教学奖励类不受限制)。

(2) 近2年省级或校级项目有延期、整改或撤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奖励类不受限制)。

(3) 各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原有项目前,不得申报同类型新项目。同一专业不得重复申报同类专业建设项目,同一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课程建设项目。

(4) 教师参与(含主持)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3项(含3项)。(教学奖励类不受限制,教学成果奖另行规定)。

5.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需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6.鼓励开展院际、校际和校企等联合申报项目,以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具体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7.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相近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8.项目负责人应仔细研读本通知和申报指南,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使用错误、填写不齐全、技术错误、排版不规范等,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9.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突出实效,提升内涵,杜绝重立项、轻建设的不良现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提交相应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及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情形,择优推荐。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及资格符合性。

4.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及其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5.专家评审。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给出各类项目评审初步结果。

6.立项公示。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各单位于2026年11月23日17:00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辛科颖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2689150。(相关附件详见校内通知。)



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阜阳理工学院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类别、数额汇总表

      3.阜阳理工学院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阜阳理工学院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阜阳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