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确认,现将本单位2023级、2024级、2025级以及2026级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告知注明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邮箱:244913353@qq.com
联系方式:19855581296
地点:3、4号教学楼连廊413,汤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