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本单位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现将本单位2022级、2023级、2024级评优评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告知注明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
投诉举报邮箱:244913353@qq.com
地点:3、4号教学楼连廊413,汤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拟获三好学生名单.pdf